达 意 隆(0022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达意隆包装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