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8737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9]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原人员继续履职,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离职要求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1个月内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1] 后续事项 - 离职后5工作日办移交,半年内不得转股,可申请复核[14][16][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9]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原人员继续履职,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离职要求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1个月内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1] 后续事项 - 离职后5工作日办移交,半年内不得转股,可申请复核[14][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