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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雪人集团雪人集团(SZ:002639)2025-09-29 12:4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自 动离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五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 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