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集团(0026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聘任及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