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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0023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皇氏集团皇氏集团(SZ:002329)2025-09-29 12: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董事会及其成员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副 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可以由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