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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002329)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皇氏集团皇氏集团(SZ:002329)2025-09-29 12:4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能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主任 委员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1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