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0023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 专门会议召集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5] 会议通知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一致同意可豁免,紧急时不受限[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有效[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含表决结果,独立董事签字确认,档案由秘书保存至少十年[8][9]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 专门会议召集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5] 会议通知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一致同意可豁免,紧急时不受限[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有效[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含表决结果,独立董事签字确认,档案由秘书保存至少十年[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