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002329)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三)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 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交易、 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 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证券投资包括公司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 券投资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 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