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0023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皇氏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罚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以 及与年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