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0023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 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任职及离职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