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8737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厦环能广厦环能(BJ:873703)2025-09-29 12:34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8]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5]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17] - 提案通过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9] - 特定情形董事应回避表决[19]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0]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0]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21] - 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23]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3]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3]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2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