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0026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皓宸医疗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 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设在公司证券部内),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