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2] - 特定情形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继续履职至新独立董事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7] 会议资料与工作时间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工作记录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6]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履职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可报告[28]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8]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8] 其他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0] - 管理办法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