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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澄星股份澄星股份(SH:600078)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保障董事会秘书切实履行勤勉尽 责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