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 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在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因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致使公司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 责任追究与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年报信息披露工作负有职责和 义务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 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1- 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