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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澄星股份澄星股份(SH:600078)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根据需 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