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澄星磷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 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及 由首席执行官提请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