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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澄星股份澄星股份(SH:600078)2025-09-29 12: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年报 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应至少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一次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 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为完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 建设,保障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 前,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