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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0021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罗平锌电罗平锌电(SZ:002114)2025-09-29 12: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 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 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