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0000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加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东会的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 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股东会职权 第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资产处置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出售、置换、调拨、报损、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下同) 之方案: 1、股权: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股权进行处置,所处置股权对应 2 (一)决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批准公司的主业及调整方案;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