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喜 鸟(00215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