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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骏亚科技骏亚科技(SH:603386)2025-09-29 12: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 决议,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