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至少3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有1票表决权,可委托投票[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2] 会议记录保存 - 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10年[14]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