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葫芦娃(605199)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 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公司 ESG 治理工作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2025年【9】月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 任委员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