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葫芦娃(605199)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新增)
董事补选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7]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3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辞职生效 - 董事和高管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6] 解任生效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决议解任高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8]
董事补选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7]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3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辞职生效 - 董事和高管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6] 解任生效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决议解任高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