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葫芦娃(605199)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9】月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管理,为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研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三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 准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