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葫芦娃(605199)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年【9】月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明确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的职责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 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六)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环节等可以获取公司 重大信息的人员。 重大事项出现时,无法确定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的,最先知悉或者应当最先知悉该 等重大事项者为报告义务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