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源化工(00068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战略委 员会的具体事务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到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