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源化工(00068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 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