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源化工(0006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博源化工博源化工(SZ:000683)2025-09-29 12:03

人员变动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4] - 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离职信息[5] - 离职人员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及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 - 离职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离职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7] 义务与核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离职生效或原任期届满后2年有效[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职人员承诺履行进展[10] 损失追偿与问题报告 - 因未履行承诺致公司损失可追偿离职前3年内奖金等收益[10] - 审计发现问题公司须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报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