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上市公 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部分现金对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支付)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优越")9.93% 股权、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深圳市富创优越壹号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出资份额,并向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 阳华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年 22 号)的要求,就 申港证券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