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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瑞医疗(3003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迪瑞医疗迪瑞医疗(SZ:300396)2025-09-29 11:48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