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3003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提案应提交董 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3 人,全部由董事组成,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2 人为独立董事,并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