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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瑞医疗(30039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迪瑞医疗迪瑞医疗(SZ:300396)2025-09-29 11:48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 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