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圆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