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526)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 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2000〕8 号《关于同意设立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 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0084441G。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