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菲达环保菲达环保(SH:600526)2025-09-29 11: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9]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连任不超六年[9] - 提前解职应披露理由依据[9]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3] 独立董事补选与工作要求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3]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6]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28] - 附属企业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8] - 制度抵触按规定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