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六条 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和对外披露的 工作。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或发布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 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