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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600526)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菲达环保菲达环保(SH:600526)2025-09-29 11:4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如有)。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