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0月19日设立,2023年3月30日在北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54.00万元[7] -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1] - 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554.0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毕胜民认购股份数21981330股,占股本总额比24.34%[12] - 发起人毕一明认购股份数17850000股,占股本总额比19.77%[12] - 发起人张庆彬认购股份数16145640股,占股本总额比17.88%[12]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控股股东等持有或控制的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特定情形除外[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26]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提供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0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股利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20] 人员任职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95]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2] - 财务总监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112]
东和新材(839792) -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