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6881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 9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离任、辞任、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 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 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有关情况。 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离任时间、离 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 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 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 第四条 除《监管指引》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