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68813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细则。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 以连任。 第八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国家公 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 10 第二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