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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工股份(600815) - 厦工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审议稿)
厦工股份厦工股份(SH:600815)2025-09-29 11:0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