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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汉邦高科汉邦高科(SZ:300449)2025-09-29 10:56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四、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良好, 盈利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向客户提供更完整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公 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 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向实际控制 人李柠先生全资控股公司北京智耘贰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 慎分析,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