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科技(688112) - 鼎阳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与管理职责,确保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 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相 关单位,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 资子公司,下同)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