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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阳科技(688112) - 鼎阳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鼎阳科技鼎阳科技(SH:688112)2025-09-29 10:47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 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均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 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 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否则不得被 无故解除职务。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