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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阳科技(688112) - 鼎阳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鼎阳科技鼎阳科技(SH:688112)2025-09-29 10:47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深圳市鼎 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 的专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 出意见。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董事长。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除董事长 外的其他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 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董事长任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及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