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科技(688112) - 鼎阳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符合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