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科技(688112) - 鼎阳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累积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多轮需重算[9] - 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计算累积票数且只能投对应候选人[11] 投票限制与当选规则 - 投票候选董事数和票数总和有上限,否则无效[11]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者当选[13] 二次选举情况 - 当选人数不足或票数相同需进行二次选举[13][15] - 董事会成员不足三分之二应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