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1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6933520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16933520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18名发起人以120000000元出资折为股本,其余50669139.93元转入资本公积[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33] - 股东会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42]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 - 10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96] 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独立董事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10]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12]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25]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7] - 公司每年至少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29] - 成长期无重大安排,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29] - 成长期有重大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29] - 成熟期有重大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29] - 成熟期无重大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30]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1][152][15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8] - 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可修改章程或决议使公司存续[159] -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60]
全筑股份(60303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